技术创新工程简报第13期 总第148期
日期: 2014年07月30日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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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 股转系统挂牌公司需明确股票转让方式

    · 上海出台加快创投的若干意见

    · 宁夏实施后补助政策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 9条优惠政策支持光谷“一区多园”

    · 国外动态 奥地利加强应用研究发展

 


 

股转系统挂牌公司需明确股票转让方式

    
    7月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发布。
    《指引》指出,挂牌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股票采取协议转让或做市转让方式;申请挂牌公司需在提交挂牌申请材料的同时,提交股票转让方式申请,明确股票拟采取的转让方式,做市商也需明确表明其同意做市或自愿退出做市的意见。
    在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可采取做市、协议、竞价转让方式之一进行转让,与此同时,在股转系统同意的情况下,挂牌公司可变更股票转让方式。目前,协议转让方式已经实施,做市转让方式拟于8月下旬正式实施,因此,需对(申请)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方式进行确定、变更以及做市商加入、退出等相关事宜进行明确。
    而竞价转让方式的相关条件目前尚未明确,主要原因在于该转让方式实施需要一定的市场积累和技术准备。
    据悉,截至《指引》发布之日,挂牌申请材料已经接收但股转系统尚未出具审查意见的申请挂牌公司,其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按照《指引》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提交股票转让方式申请;未在股转系统出具审查意见前提交做市转让方式申请的,其股票挂牌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申请)挂牌公司无需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也无需提交股票转让方式申请;已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函但尚未挂牌的申请挂牌公司,其股票挂牌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但企业可根据《指引》进行变更。

 

上海出台加快创投的若干意见

    日前,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上海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未来上海将采取包括鼓励重点企业并购等一揽子措施,支持上海创业投资发展,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新增安排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专项用于补充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同时适时组建主要开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产业并购整合的创业投资企业。

    《意见》指出,目标要将上海打造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创业投资中心,争取到2017年,基本实现“五个一”,即吸引培育一支国内外知名的创业投资管理队伍(1000人);集聚打造一批业界有影响力的品牌创业投资企业(100家);引导带动一批创业投资资本(新增1000亿元);投资培育一批新兴产业细分行业的领头羊企业(1000家);打造一个享誉海内外的创业投资集聚高地。

    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新增安排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专项用于补充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市引导基金”),积极探索建立财政、国资收益和社会资金多渠道并举的滚动投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市场化手段,吸引形成创业投资资本,并委托专业化管理团队进行管理。

    《意见》中还指出,结合上海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鼓励本市各产业集团积极开展境内外产业并购投资,适时组建主要开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产业并购整合的创业投资企业。不断完善并购涉及的外汇、融资和产业等相关配套政策。

    同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范围内,创新各类募集手段,通过上市募集、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资金信托和募集保险资金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探索建立早期风险补偿机制

    在风险控制方面,此次颁布的《意见》中也指出,要试点开展创业投资奖励机制,对市引导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企业,投资上海市重点支持领域早期创业企业的,投资获利退出时,通过市引导基金投资收益,安排一定比例的投资奖励。对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本市范围内的早期科技型创业企业,通过财政性资金,给予创业投资管理机构一定成本补助,在投资损失确认后,可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对创业投资企业进行风险救助。

    此外,还需健全创业投资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法律、财务、咨询、评估、担保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技术经纪、信息服务、市场预测、项目评估、财务及法律咨询等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发展所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宁夏实施后补助政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2014年,宁夏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为指导,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改进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政策,切实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发展更加紧密结合。
    一是制定政策加强制度创新。出台了《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政策,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财政支持方式由“先期投入”向“事后补助”转变,推动企业成为创新目标提出、资源配置和组织实施过程的主体。二是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在全区五市、工业园区进行了30余次大规模宣讲活动,组织了4期后补助政策培训班,召开了5次后补助工作座谈会,在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取得了积极效果,营造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浓厚氛围。三是建章立制确定工作机制。出台了《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暂行办法》,成立了“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建立了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机制,明确了后补助工作流程、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四是组织实施后补助项目。组织企业申报2014年后补助项目,审查后有205项符合补助要求。经过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和联席会议审定等环节,确定了第一批后补助项目28个,共安排补助资金8000万元。五是督查调研政策落实情况。宁夏党委对《若干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调查表明,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政策给予科研项目研发投入20%-30%的补助,充分调动了企业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力撬动了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目前已经下达的28个项目,经审计后的企业研发投入资金达到4.33亿元,带动了全区有关市、县(区)加大企业科技研发经费的投入力度。

 

9条优惠政策支持光谷“一区多园”

    “一区多园”被认为是高新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关键模式,也将助力东湖高新区二次发展。日前,武汉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东湖高新区开展多园试点的实施意见。9条优惠政策支持光谷全城开花结果,仅财税优惠,或让试点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年减税百万元。
    对照东湖高新区现有政策,武汉市将从财税、统计、科技和产业人才、金融等方面给予纳入“一区多园”试点的专业园9大政策支持。其中,最直接的优惠政策来自于税收优惠。除了税收市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外,参照国家及湖北省给予东湖开发区的政策,各专业园企业还可享受: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为研发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研发设备仪器维护费、医药企业发生的临床试验费等列入税费加计扣除范围;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等。
    据财税部门测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一年约为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直接减税6.5亿元,平均每户企业减税约135万元。
    2013年,东湖高新区企业总收入6517亿元;在实行“一区多园”后,东湖高新区欲在2016年将这个数字翻番,达到1.3万亿元,并形成3~5个具有技术主导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从东湖高新区成立之初,“一区多园”的想法就曾被多次提及。但由于涉及各区及诸多部门利益,迟迟未能实质性推行。此次,武汉下决心推广高新区一区多园,还有赖于各区真正打破藩篱,携手发展。“一区多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设置在东湖高新区内。

国外动态

奥地利加强应用研究发展

    近期,奥地利科学研究经济部发布最新一期的“Research Studios Austria”资助计划,联邦政府将提供1580万欧元资助17家研究工作室。该期资助计划主要集中于“能源和资源效率”(9家)、“生命科学和医疗技术”(8家)等领域,其中13家工作室来自于施泰尔马克州,其他4家分别来自于维也纳、下奥地利州、蒂罗尔州和上奥地利州。该计划项目执行期为四年,每个资助项目可获得最多130万欧元的资金,资助金额最高可达到项目总预算的70%。
    “Research Studios Austria”资助计划是2008年由奥联邦科学研究经济部提出实施,该计划主要资助在基础研究领域中具备市场化前景的研究成果的商业转化,有助于科学界和经济界深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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