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创建学习型党支部的意见
日期: 2006年12月29日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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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政党目标要求,巩固和扩大我部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和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和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科技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12月15日,直属机关党委在总结前一阶段各级党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吸收和借鉴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有关经验,制定了关于创建学习型党支部的意见。
  《意见》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员素质、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
  《意见》强调,创建学习型党支部,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实现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意见》提出,要通过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强化团队学习功能,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和谐的机关文化,深化“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意见》强调,创建学习型党支部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基本原则,要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要坚持循序渐进、逐步深化的基本原则。
  《意见》阐述了创建学习型党支部的主要内容。要明确创建目标,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以不断学习、持续创新为基本内涵,以团队学习为基本形式,以系统学习为基本要求,以反思式学习为重要方法,以知识共享、交流互动为突出特点,富有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坚强集体。要树立先进学习理念,引导广大党员树立与时俱进、终身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要丰富学习内容,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围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推动中心工作的需要,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前瞻性。要构筑交流平台,坚持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校培训、专家讲课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提升组织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效果。要构建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完善各种学习制度,建立科学的考评标准和办法。
  《意见》强调,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全体党员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各党支部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总结和提炼,推动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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