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泽:深入开展科技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日期: 2003年12月31日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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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长、科技部党组成员吴忠泽
   2003年12月15日 


       如何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新的实践,进一步深化对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等基本问题的认识,与时俱进,提出新思路、新措施,是我们科技领域纪检监察工作者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根据科技工作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特点,我认为,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应当围绕三项重点内容展开。
        一、科技系统反腐倡廉要为实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服务,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科技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

  科技管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置于我国科学技术空前发展大框架之下,定位应当十分明确,就是紧紧围绕着科技管理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惩治和预防腐败寓于科技管理的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妨碍科技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促进我国的科技进步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为实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服务,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科技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高度出发,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科技界关心的突出问题

  目前,科技界的浮躁习气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不仅反映出我国科技界的“自净化”能力还不够完善,而且说明现行的科技激励机制、评价机制、奖励机制等存在缺陷。以科学技术评价工作为例,评价中存在重形式走过场、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评价结果使用不当等,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急功近利、浮躁浮夸等不良风气和短期行为;专家评议制和信誉制度不够完善,重人情拉关系、本位主义等现象在某些评价活动中还时有发生,影响了评价工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等等。这些问题虽然是少数和局部现象,但已造成不良影响。

  就科技管理系统自身而言,同样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国家层面上,科技部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其科技宏观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不够,我国本来有限的科技资源难以得到合理的使用和发挥最大的效益。在科技管理系统内部,由于科技管理理念、管理方式仍未能完全摆脱传统计划管理的影响,对战略研究、宏观协调、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科技体系及能力建设、重大倾向性问题等宏观管理内容的问题关注度不够,导致管理职能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

  必须指出,政府职能的定位和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既关系到我们工作的质量,更关系到政府的社会形象,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因此,科技管理系统的纪检监察机构有义务有责任关注科技界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科技发展大局出发,协助党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为在科技界建立科学的管理和监督机制,扭转各种不良风气和行为作出努力。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抓住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中容易滋生腐败的源头,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创新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在科技行政管理系统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防范腐败的体系

  科技管理系统尽管不是掌管权、钱最多的系统,但科技经费总量也相当可观。在目前深刻变动的历史条件下,市场经济伴生的消极效应会深刻地影响我们的干部队伍和科技事业的发展。因此,我们要抓住有利时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协助党组和行政领导,明确提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中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从教育、法制、监督、改革四个方面提出治本的措施,对决策、执行、监督以及机构、人员、行为等六个权力行使的重要环节实施全过程监控。既要严明法纪,又要关口前移,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把反腐败寓于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建设中,逐步规范权力的运作,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和理论学习,我认为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中需要认真把握好以下五个关系:一、正确处理惩治和防范腐败的关系,事后查处和事前监督的关系;二、正确处理科技项目管理的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三、正确处理科技项目管理中政府决策和专家咨询之间的关系;四、正确处理对干部的保护和监督的关系;五、正确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和搞好服务的关系。

  下一步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我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检查的力度,严格执行纪律

  加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应当把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和领导干部的自我约束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具体而言,一是严格执行纪律。对严重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领导干部及时地进行严肃查处,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二是强化党内监督。要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互相监督的作用。三是实行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四是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三项制度。五是全面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增强法制观念和经济责任意识。

  二、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的中心环节,鲜明地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方针,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突破口,是惩治腐败的最为有效的手段,也是衡量反腐败斗争是否深入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在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中央纪委对此高度重视。因此,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及时解决我们系统内部党风政风方面严重影响科技体制改革的突出问题,排除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干扰和破坏。

  三、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把反对和防止腐败寓于各项政策制度措施之中,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发展环境紧密结合起来,为科技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围绕着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科技行政管理系统在源头治理方面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完善国家科研计划课题制管理制度。针对目前在实施课题制管理过程中,科技界反映较多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和有关科研人员收入政策方面的问题,纪检监察机构要紧密配合财务部门,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积极探索可行的改进措施,完善课题制实施的政策环境。二是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纪检监察机构要协助各级党组,主动配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执行《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和《科学技术评价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原则,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评价制度。三是建立健全科技信用管理机制。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引入“信用管理”机制,是科技计划管理的一个体制创新
,也是监督机制上一个创新。纪检监察机构要会同计划管理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科技信用研究;加强道德建设,提高科技界科技信用意识;尽快制定发布《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实施信用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要做好各科技计划项目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整理、评价与使用工作,建立信用数据库,并逐步实现共享;抓紧制订相关配套文件,形成比较完整的科技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四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评价制度,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党的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使组织监督有保证,群众监督有依托,坚决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加大行政监察工作的力度,坚持廉政监察和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一起抓

  我国实行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同时履行两项职能的体制是符合国情的。目前政府机关中存在的腐败现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行政监控不力,行政行为失范,行政权力滥用造成的。行政监察紧贴政府工作、紧贴经济和科技工作,对政府施政活动的监督容易到位和有效,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下一步我们履行行政监察要围绕“积极主动”和“紧贴业务”两方面做文章。一是围绕科技行政管理系统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保证中心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科技管理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围绕改善科技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和科技投入效益开展监督检查;四是针对科技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开展执法监察,维护国家利益;五是深入到科技管理工作中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开展检查。

  五、加大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力度,进一步完善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我们党在反腐败斗争实践中确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纪委组织协调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处于重要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协调不等于越俎代庖,关键是必须准确定位,解决好抓什么的问题;必须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解决好如何抓的问题;必须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必须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党章》赋予纪委反腐败工作协调的责任,这实际上是对我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政策水平、业务能力以及文化素质全面考验。因此,我们要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抓好队伍建设,使我们的干部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提高政策水平和协调能力,增强业务技能和工作本领,改善知识结构,
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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