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发布体系。加强科技成果信息发布与共享,重点开展国家科技计划和科技奖励成果信息汇交,建立国家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国家科技成果项目库建设。围绕产业需求发布科技成果包,继续推动数控一代等应用示范工程实施。建立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年度报告制度。
二是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制定技术市场发展意见和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通过“互联网+”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枢纽型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实现全国技术交易体系互联互通。培育一批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在市场化运营、培育技术经理人、职务成果披露与管理等方面探索有效机制。
三是加快推进专业化众创空间发展。持续推进龙头骨干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建设行业特色鲜明的专业化众创空间。鼓励国有、民营和产业资本共同参与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推动专业化众创空间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协同发展,共同构建创新孵化链条。发挥专业化众创空间作用,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引导创新创业人才与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创业与服务,补齐农业农村科技短板。
四是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推进财政科技投入对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源的引导机制、金融机构早期参与国家重大研发任务的激励机制、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科技应用示范工程PPP机制的探索。推广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的模式经验,推动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进投贷联动试点,支持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发展创业投资,培育天使投资,支持地方科技部门、国家高新区建立创业投资基金。建立一批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深化科技金融服务。扩大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围绕国家科技战略部署等设立一批子基金,启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带动银行信贷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
五是扩大区域性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围绕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重点产业发展,布局区域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区。制定实施振兴东北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培育职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技术交易、创业孵化、投融资、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结合地方政策需求,在财政资金引导方式、科技金融结合、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跨区域成果转化等方面出台一批政策措施;健全省市县三级成果转化工作网络,探索适应成果转化要求的部门协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