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日期: 2016年01月11日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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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在科技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张江示范区”)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发展目标,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坚持规划引领、服务支撑,坚持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实现了张江示范区规模与质量、速度与效益的均衡发展。截止2015年10月,示范区总收入2.9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净利润1514.39亿元,同比增长5.8%;实缴税收1297.41亿元,同比增长7.4%。预计2015年全年总收入3.5万亿元,净利润1850亿元,税收1560亿元。
  一、创新体制机制实现新突破
  一是简政放权、创新管理。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权下放园区,16个园区参加试点,19项审批事项全部下放,不同行政审批事项的时间均大幅缩短,实现了部分审批事项园内办结。二是部门协同,形成合力。除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方面已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密切协作外,还建立了与其他市级部门联动机制,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政策和举措,先后开展了人才服务、人才培养、科技融资服务、企业信用管理、知识产权服务和企业专利联盟等八项试点建设以及“四新”经济创新基地建设试点工作,出台了《上海市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规划土地政策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了《关于优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交通网络的实施办法》等。三是深化改革,先行先试。推进科技金融服务改革,制定设立民营张江科技银行的总体方案;深度参与上海股交中心建设科技创新板方案的制定。积极争取公安部支持,出入境管理各项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得到巨大突破;落实外国留学生在上海就业的创新政策,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中关村有关新政策的实施意见,协调推进了31个单位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工作;开展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点实证研究,提出推动张江示范区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启动了《股权激励和分配机制试行办法》的修订工作。
  二、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呈现新局面
  一是构建了国际合作交流新载体。根据张江示范区建设世界一流园区以及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需求,依托国际技术转移功能集聚区,与美中合作发展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建设张江波士顿园。以张江专项发展资金为引导,在美国硅谷设立了“中国上海•张江国自主创新示范区硅谷微技术产业园”,加强与国际先进技术的互联互通。借助张江欧盟和美国硅谷联络处等平台,与多个国家和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二是加大了区域间深度合作的力度。积极响应科技部的要求,支持甘肃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建立了“张江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转移中心”,以点带面携手推动“兰白试验区”建设,并已取得初步成效。在科技部等有关部门支持下,联合武汉东湖、重庆两江、南京高新区、合肥高新区发起成立了长江流域园区合作联盟,构建了园区协同发展平台;牵头组织推进了“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建设;积极支持上海张江张家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和张家口上海“北方硅谷”建设,先后为张家口市导入数十家高新技术企业,该企业大部分的总部落户上海,不仅推动了张家口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而且推动了张江总部经济的建设。三是创新技术等要素加速溢出。坚持把资源梯度转移与自身转型结合起来,通过合作建设科技园区,构建“基金+基地”的合作园区市场化运营模式,以及鼓励支持成长性企业构建两头在内、中间在外的联动机制等举措,加速了技术、资本、人才等的溢出,更好地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例如,截止到9月,初步统计示范区内登记的技术输出合同数为2500多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56亿元,技术受让地覆盖了全国大部分省市。
  三、推进功能集聚构筑新高地
  一是完成了空间优化和布局调整方案的制定。拟定了张江示范区空间优化和布局调整方案并已报送科技部,配合科技部形成向国务院报送的请示,正在向国家有关部委征求意见。二是加大了重大项目布局和支持力度。结合示范区的实际,布局了上海量子通信产业园、太赫兹技术产品中试基地、胶囊内镜机器人试生产线等若干世界首创、国际领先的重大项目;布局了干细胞转化医学产业基地、物联网先进传感器示范工程、移动互联网视频产业园、医学大数据平台等一批国内首创且对国内同类产业具有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三是全面启动科技创新功能集聚区建设。围绕科创中心的建设,布局了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张江科技城、嘉定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区等7个功能集聚区建设。目前已立项支持5个,并正在布局其他功能集聚区。四是稳步推进了特色产业基地试点。与市经信委联合开展上海市“四新”经济创新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暨重点领域特色产业基地试点工作。首批50个试点基地覆盖了11个区县、14个园区,涵盖了大数据与云计算、互联网教育、互联网金融、智能电网等30余个新兴产业细分领域。五是指导编制了各园区2020年发展规划。为促进园区间产业错位发展,培育特色产业集群,组织各园区对照张江示范区发展规划的目标以及各园区的产业定位,组织编制了园区2020年发展规划纲要。
  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激发新活力
  一是实施了张江示范区创业示范工程。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业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重点实施众创空间布局、服务平台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创业品牌建设四大工程。启动了“飞马旅”、“创客+”等新型创业载体的布局工作。二是搭建各类服务平台。开展了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企业专利联盟建设试点、科技融资服务平台和企业信用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支持各园区建设科技中介服务试点平台。成功举办科技金融服务月活动。依托试点平台,建立了国家知识产权张江大数据中心以及18个海外人才预孵化基地,成立了目前唯一设在国家级高新区的分理机构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张江代办处。三是推动了检验检疫便利通关举措落地。会同市检验检疫局将生物医药产业便利通关举措推广到园区内28家生物医药企业。配合市检验检疫局推出了促进张江示范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服务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支持上海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意见》。三是加强张江示范区品牌建设。打造科技创新成果展示、发布、交易等一体化宣传平台,组织了“张江发布”、“走进张江”,长江流域园区与产业对接会、国家首届“双创活动周”等系列张江创新成果展示活动。启动了张江示范区线上3D展示厅建设工作。四是强化法制保障。积极推动张江立法调研工作,形成了张江示范区立法初步方案和立法条例的初稿并报送市人大。
  五、促进人才集聚汇聚新动力
  一是 “双自”联动建设国际化人才试验区。发挥上海自贸验区和张江示范区的政策叠加和联动优势,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联动发展的实施方案》。同时,启动海外人才离岸创业基地建设工作。二是推进了“人才20条”政策落地。根据公安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部市合作备忘录的有关精神,我委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建立了定点联系合作机制,积极推进落实公安部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12条创新政策在示范区的先行先试;同时,在市出入境办事大厅和各园区增设张江示范区出入境办证服务点。落实了外国留学生在上海就业的创新政策,制定发布了办事指南。三是夯实 “1+3”人才服务体系。以张江人才网为载体,构建了覆盖22个园区的人才服务网络。通过线上线下服务,为包括500名企业CEO在内的近8万人次提供了政策咨询、创新创业推介等公共服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人才服务平台建设试点、重点领域人才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和人才培养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建设试点工作,确定了三类36个人才试点平台。截至2015年10月,仅试点人才实训基地和人才培养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已培训各类人员1万余名,为产业链相关企业输送人才1100余名。四是深化“人才+项目”的高端人才集聚机制。建立按项目需求组织用人,实行合同管理、议价薪酬的利益机制。实现了重大项目人才的跨国境、跨地域、跨领域、跨单位组合。目前,通过量子通信、干细胞、太赫兹、医学大数据、先进传感器等11个重大项目集聚国内外院士、领军人才等400余人,形成了新的人才集聚机制。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张江示范区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载体为主线,结合张江示范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的目标,着眼全球、集聚重点,率先布局一批融入全球科技创新体系的功能集聚区,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领先地位的特色产业基地,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创新生态体系基础工程,协调开展一批创新政策的先行先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和氛围,力争取得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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