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大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
日期: 2014年01月08日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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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建设海洋强国、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的重要一年,海洋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科技部的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把科技支撑引领海洋经济发展作为重要任务,以大幅提高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为核心,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做好科技兴海工作,在促进沿海海洋经济社会发展、支撑海洋管理和公益服务等工作中取得较好成效。
    一、大力实施科技兴海,推动海洋经济转型升级
    (一)扎实推进科技兴海工作
    科技兴海是我局与科技部共同推进20年的重大海洋战略,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抓手。为有效推动产学研政金用的紧密结合,我们统筹海洋公益性科研专项、海洋能专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等多项资金,巩固科技兴海长效机制,加强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使海洋科技更好地促进沿海经济建设,开展《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年)》中期评估工作,为全面评估科技兴海实施成效,进一步深入推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奠定基础。
    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培育和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础进一步夯实。各基地积极聚集国内外先进技术与项目,引导"上海临港科技兴海基地"形成良性产业发展体系框架,已经聚集一批国内外先进的高端技术与项目,推动"大连科技兴海基地"成为大连"海洋强市"建设的重要引擎,"福建诏安科技兴海基地"获得福建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已在海洋生物产业中试平台建设和特色产业聚集方面取得新进展,积极推动青岛、广州、厦门等市示范基地的筹建工作,带动海洋产业集聚和结构升级;为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在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的带动促进作用,我们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了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试点工作,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推动"海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海洋监测设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为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试点联盟,为落实海洋领域产学研用长效合作机制,完善产业链和创新链,大力提升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抓手。
    (二)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顺利实施
    在全国海洋经济试点省份山东、浙江、福建和广东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2012年的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进展顺利,2013年继续支持四省的海洋经济创新发展,重点支持了海洋生物高效健康养殖、海洋生物医药以及海洋装备等。各试点省在示范资金的支持下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创新了金融政策,加强了对海洋经济和产业的支持,总体带动社会资金投入超400亿,以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着力于关键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扎实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示范成效明显,形成海洋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的良好局势。
    (三)多方努力促进海水利用工作
    为推动海水淡化等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组织了沿海省市,编制印发《2012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将为相关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提供海水利用产业发展整体情况的数据信息。推动海岛海水淡化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取得可喜进展,我国首个太阳能光热海水淡化示范项目建设完成并正式投产,对促进海岛等偏远地区开发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和辐射带动效应。研制了国内首台多能互补太阳能海水淡化装置。
    (四)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影响提高
    本着"强化示范、优化技术、注重创新、培育产业"的原则,重点支持海洋能规模化示范工程建设,优先支持技术成熟度高、基础好的海洋能发电装置进行产品化设计制造,继续支持海洋能新技术、新装置及关键部件研发,积极推进我国海洋能综合支撑服务平台建设。印发《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2013-2016年)》并组织实施。成功组织了第二届中国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年会暨论坛及国际能源署海洋能源系统实施协议(IEA OES)第24次执委会会议,有效促进海洋能开发利用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二、面向海洋强国建设,高起点规划科技创新
    组织开展海洋科技创新总体规划战略研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海洋科技创新总体规划的指示,组织海洋领域的相关专家,形成了总体规划编制方案,积极开展海洋科技创新总体规划编制战略研究前期准备。近期,先后召开部门、专家、企业座谈会,听取各部门、科技界、企业界对编制创新规划的考虑和建议,启动规划的战略研究工作。
    三、统筹协调各方面科考船,推动国家海洋调查船队做好调查服务
    积极推进国家海洋调查船队工作。成员船调查海区覆盖了渤、黄、东、南海、西太平洋、印度洋和南极等海域,远洋调查船总在航天数达1787天,近海调查船总在航天数达1265天。为教育部、科技部、国家海洋局等30多家涉海单位(部门)提供了海洋调查服务,有力保障了国家专项调查、公益性项目、863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放共享航次、极地考察、载人深潜等海洋调查任务,切实发挥海洋调查事业的主力军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国家海洋调查船队运行管理机制,编制印发了《国家海洋调查船队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了船队发展战略研究和运行管理调研,对船队的发展目标、定位等进行了探讨,探究船舶运营投入机制模式;统筹协调船时安排,及时发布船队航次信息和运行动态,保证了国家调查任务之需。加大船队宣传力度,及时更新维护船队网站,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船舶加入船队,不断壮大船队规模,成员船已达30艘。
    四、加强重大项目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一)蛟龙号开展实验性应用航次
    今年,863计划重大科研任务--蛟龙号载人深潜器研制与海试项目通过验收。这标志着我国系统掌握了大深度载人潜水器设计、建造和试验技术,实现了从跟踪模仿向自主集成、自主创新的转变,从而跻身世界载人深潜先进国家行列。随后,蛟龙号赴有关海域勘探区完成实验性应用航次,成功执行了二十多次1000-5000米的下潜任务,取得一系列重要科学发现,实现了我国载人深潜事业从科学实验到实际应用的新跨越。
    (二)极地大洋科考取得丰硕成果
    第29次南极考察队圆满完成有关科考任务,创造了我国南极考察和南大洋调查近30年来的历史新纪录。实施第30次南极科考,推动建设我国第四个南极考察站--泰山站。完成雪龙号基地科考船改造工程。推进了基地战略研究和基地事务管理体系建设。5月我国成为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国,进一步优化国际环境。组织了多个航次的大洋科考,获得了大量宝贵的调查资料和样品。我国在西北太平洋申请3000平方公里的富钴结壳勘探矿区获得核准。国家深海基地第一期建设工程开工。
    (三)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成效显著
    围绕海洋重点工作开展了有关顶层设计。围绕海洋强国建设、天津海洋经济试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红线等重点工作给予了重点支持。一批科研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突出作用。"海洋动力要素剖面运动测量平台产业化"成果成功转化,已为军、民两方提供各类剖面探测漂流浮标产品140余台套。"突发性聚集绿潮藻工程化快速处置及绿潮藻肥料开发"等项目实现了对绿潮的快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在保护海洋生态的同时还产生了经济效益。"海岛适用的系列海水淡化技术装备及应用研究"项目成果建立的太阳能光热海水淡化项目成为我国首个商业示范项目;"南海数值预报业务化系统研制及其应用"项目成果在"蛟龙号"南海海试中提供了垂向流速预报保障支持,为西沙群岛搜救应急工作提供支持;"陆源入海重点排污口典型有机污染物海洋环境效应确定的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成功应用于大连"7.16"和蓬莱"19-3"溢油事故,为海洋污染毒性效应评估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此外对党中央重视的"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修复和污染防治区联动机制"等重大决策,组织专家进行了前瞻性研究,阶段研究成果已为科学管理海洋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
    (四)海洋卫星资料应用工作进展良好
    海洋系列卫星纳入国家规划,将得到持续发展;组织开展了海洋卫星应用推广,海洋卫星应用正向沿海省市、有关企业拓展,如支持福建省海洋预报台建设海洋卫星应用节点,为地方海洋防灾减灾和应急响应提供了服务,与远洋渔业公司合作,通过在远洋渔船上安装设备提供渔场信息服务,显著增加了远洋捕捞的经济效益;与欧洲气象卫星开发组织、法国空间中心等国际组织(国家)开展了海洋卫星数据合作,推动了海洋卫星数据共享和国际高技术科技合作;组织编制了《2012年中国海洋卫星应用报告》,推动了海洋卫星数据应用。
    (五)组织开展"数字海洋"应用服务
    2013年是"数字海洋"信息基础框架业务化运行第二年,框架运行状态良好,并取得了预期成果,在海洋开发管理等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保证框架稳定运行的同时,大力推进数字海洋在地方层面的应用。为满足海洋事业快速发展、有效管控海洋的综合信息需求,在"数字海洋"信息基础框架基础上,开展数字海洋应用服务工作。
    五、2014年工作重点
    明年将是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掀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新高潮的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建设海洋强国、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的战略部署,以服务海洋事业科学发展为重心,为推动实施海洋创新驱动发展,促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撑引领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履职尽责,争取在新的一年取得新成绩。
    (一)大力推进海洋科技创新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启动规划战略研究,广泛组织国内涉海科技界、教育界、企业界专家,在做好形势研判,需求分析,摸清家底、找准差距的基础上,理清海洋科技创新目标、任务与措施,同步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二)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
    组织召开全国科技兴海大会,总结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实施5年来的经验,大力推进海洋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推动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在经济试点省优化布局先导性和战略性的高技术产业,提升海洋经济整体竞争力;继续推进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认定工作,研究提供政策和项目支持,进一步创造海洋战略产业发展平台和环境,为海洋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广等做好服务。
    (三)全面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
    组织试点省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召开经验交流会,加强引导和支持,学习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宣传,扩大区域示范影响力,推动区域示范工作扎实实施。组织试点省市加大配套政策的协同支持,突出区域特色,做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实施和2014年重点项目立项,完成高质量的项目库储备。根据国家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布局,适度扩大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试点省市范围和重点支持领域,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积极推动海水利用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编制并发布《2013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完成海水淡化工程运行监测评估系统试点建设,并继续改进和完善系统功能。推进一批海水利用管理标准的制订工作。继续组织开展海水利用关键技术的研发和示范工作。开展海水淡化职业技能培训系统试点建设。组织好2014年度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项目,加强对已立项项目的监督管理
    (五)进一步加强海洋公益性科研专项成果应用服务
    在做好专项评估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专项的顶层设计和组织方式,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针对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管理工作的重要科技问题,深入地方开展专项重大项目调研,加强海洋生态、海洋综合管控、沿海区域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顶层设计,做好新立项工作。做好成果应用示范工作,着重加强海洋产业技术成果转化和海洋管理科技成果业务化应用,及时为沿海经济发展和海洋管理提供支撑。
    (六)大力推动海洋卫星应用与后续发展
    保证海洋一号B卫星和海洋二号卫星在轨稳定运行;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提升海洋卫星在海洋防灾减灾、海洋极地科考、海上维权执法等方面的应用和保障能力;协调好中法海洋卫星研制和地面系统立项有关工作;进一步拓展海洋卫星数据应用,继续在我国沿海地区开展海洋卫星遥感业务化应用示范。
    (七)推动国家海洋调查船队建设
    加强船队发展规划与战略研究,积极探索船队运行科技创新机制;强化船队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扎实做好船队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加强与船舶单位的沟通协调,编制发布船队运行动态和船时信息,开展成员船使用质量考核评估,有效服务国家调查任务;落实船队协调委员会例会制度,共同推动船队的发展;做好船队宣传工作,进一步发挥船队网站交流共享平台作用,不断提升服务系统功能,实现船队高效、有序运行。
    (八)加强数字海洋应用服务
    开展与有关综合部门和涉海部门沟通协调,全力推动"数字海洋"应用服务。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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