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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12年科技工作要点
科技部门户网站      2012年02月13日       武汉市科技局 字体: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推进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全市科技工作要深入贯彻国家、省、市科技大会精神,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建设国家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工作方针,突出创新驱动、跨越发展,加快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总体工作思路
    2012年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核心,即以全面实施《武汉市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339”行动计划)》作为全局工作核心,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为武汉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突出二个重点,即以服务、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作为全局工作重点。立足三个保障,即以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快建设一支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技人才队伍,加快促进科技与金融的有机结合为抓手,为全面推进各项科技工作提供技术、人才、资金保障。建设四大基地,即以东湖、沌口和吴家山三个国家级开发区为重点,以各区高技术产业园区、孵化器为依托,以“全力助推千亿元产业发展,重点培育产值超百亿元龙头企业、打造产值超十亿元的骨干企业”为目标,在优势产业领域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提高集聚度,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在我市经济结构中的比重,努力实现由“投资拉动”向“创新驱动”的跨越。
    二、主要工作目标
    1、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幅30%,预计达到4200亿元;
    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幅30%,预计达到1396亿元;
    3、全社会研发费用(R&D)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7%;
    4、技术合同成交额增幅19%,预计达到126亿元;
    5、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达到100家,孵化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
    6、积极参与国家科技战略分工,力争更多国家专项落户武汉,争取国拨经费不低于10亿元。其中争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增幅达到18%,总额超过1.5亿元;
    7、争取新建国家级科技服务平台3个以上;
    8、争取获批国家、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3家以上。
    三、重点工作内容
    1、启动实施“339”行动计划,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一是制定并实施“339”行动计划。组织“优势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特色产业集群化”三大行动,推进“千亿产业打造、百亿企业培育、市场主体成长”三大工程,实施“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高新技术服务业、生物技术与新医药、地球空间信息及应用服务、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等九大科技专项。
    二是加大集成,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市级科技研发经费80%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其中,80%集中支持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及成果转化项目。重点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形成一批重大科技成果、重要技术标准和重点技术产品,扶持一批技术创新、科技创业和科技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队伍,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前景好的高新技术骨干企业,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和基地。
    2、进一步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建设,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一是扩大孵化器数量,不断壮大规模。出台并组织实施《加快武汉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方案》,充分调动全市各方面力量参与孵化器建设的积极性,促进我市孵化器的整体规模再上新台阶。
    二是加强孵化器管理,提升运行质量。探索孵化器多元化投资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完善孵化器考核管理办法,促进孵化器建设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不断探索孵化模式,提升品牌效应。在抓好综合孵化器建设的同时,强化专业孵化器建设,引导和鼓励综合性孵化器向专业化孵化器方向发展,强化对特色产业集群的孵化,保持武汉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四是加强孵化体系建设,抓好延伸服务。推动“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的梯级孵化体系建设,构建科技企业由小到大到强的梯次推进机制和全程孵化体系,为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更多具有前瞻性、带动性、成长性的“源头”企业。
    五是加强调查研究,出台鼓励政策。进一步加强与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出台支持孵化器建设和发展的政策与措施。
    3、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一是全面支持和服务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试点,支持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抓好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集中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
    二是全面支持和服务开发区、科技园区建设。以东湖、沌口、吴家山三个国家级开发区为重点,以各区高技术产业园区为依托,大力推进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在我市经济结构中的比重,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三是全面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大力支持建设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在上年度已认定100家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基础上,新认定50家市级创新型企业。
    四是积极推进“三个一百”创新工程。重点攻克一批产业关键技术,推广实施一批共性技术,努力打造以重点科技成果和研发机构为支撑的千亿元产值高技术产业板块。
    五是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学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开放高效并有效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实现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与落地工作,积极促进科教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变。
    4、全面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继续抓好国家试点示范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省的大力支持。结合国家“十二五”重大专项的启动实施,不断加强与科技部和省厅的对接,积极组织在汉大院、大所开展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对接,认真做好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力争更多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布局武汉。重点在生物技术与新医药、先进装备制造、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专项方面,组织一批项目与国家“863”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支撑发展计划进行对接。
    二是继续抓好已落户武汉的智慧城市、十城千辆、十城万盏、金太阳工程等国家试点示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支持三网融合、工业制造、国土规划和交通运输等领域以云计算为依托的“智慧城市”重大示范项目。
    三是大力实施武汉光谷生物城、武汉未来科技城、国家光电实验室、新能源研究院、中华科技产业园、生物研究院等国家、省、市重大科技工程。
    5、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一是贯彻落实《武汉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会同税务部门落实对企业自主创新产品投入的所得税税前抵扣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建立自主创新平台,不断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是强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创新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间的联合互动,协作创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科技政策,加大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学研战略联盟及技术共享平台的建设力度。
    三是深入实施科技供需对接计划。对从事新兴产业的企业给予科技研发专项补贴,依托武汉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每季度举行一次专业性强、实效性大的成果推广和供需对接会。
    四是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不断增强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在抓好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的同时,力争培育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努力营造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是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和培育力度。在科技计划项目安排上,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发展一批经济效益显著、综合创新能力强,在国内或国际同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的创新型龙头企业,不断地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6、突出重点特色示范,大力推进特色科技工作
    一是继续抓紧实施一批特色示范项目。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突出计划项目安排重点,不断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二是强化与各开发区、中心城区、新城区的联系,进一步实施一批特色项目与工程。加强市区联动,着力提高区级科技综合管理服务能力;保障法定的农业科技投入,深入实施星火富民科技工程。
    三是深入推进“民企百星”工程。组织更多的好项目申报国家创新基金,力争我市获国家创新基金资助项目数和资金额再创新高。
    四是认真组织民生科技工程。以改善民生为工作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积极开展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产品开发及成果转化,着力推动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
    五是不断加大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继续组织实施“晨光计划”和“青年学科带头人计划”,同时以高新技术产业培训计划为工作抓手,启动并实施“优秀企业家培养工程” 和“企业创新团队建设计划”。
    六是深入开展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好有影响、有声势的科普活动周,并根据科技工作领域的热点及不同群体的需求,以市民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形式为载体,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
    7、不断探索创新,努力实现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新突破
    一是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强力推进国家科技金融试点城市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是扩大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规模,吸引民间资本在我市设立基金,力争总规模突破15亿,不断提升武汉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社会影响。
    三是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广泛合作,争取银行授信10亿元,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服务。同时,制定出台《信贷资金补偿办法》和《贷款贴息管理办法》。
    四是加强科技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推进科技保险工作,研究修改《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科技企业的创新创业风险提供保险服务。
    五是鼓励科技企业不断规范内部组织结构,提高管理水平,抓住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到各层次的资本市场上去直接融资,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
    8、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全面提升科技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结合治庸问责工作的深入推进,从加强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入手,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科技管理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和区科技管理部门的战斗力和执行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局上下形成有事干、能干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进一步改革科技计划体系,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进一步完善计划项目立项、评审、验收等管理办法,确保项目立项和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局域网、专家库、企业库、项目库等一网三库的建设,提高科技管理水平。
    三是建立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将“339”行动计划涉及的企业,按照产业分类,由全局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对口联系,每周不少于二天到相关企业、院所现场办公,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建立横向联系协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市直各委、办、局的联系,帮助企业落实相关政策,反映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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