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科技工作 支撑引领县(市)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
日期: 2010年03月11日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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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部长 万钢

    一、坚持把科教兴国战略落实到基层,基层科技工作为推动县(市)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自全国县(市)科技工作会议以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基层科技工作,推动县(市)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科技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对县(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引领作用日益显著

  2004年以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加大了向基层倾斜的力度,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始终把支撑县(市)域经济发展作为工作重点。特别是,科技部、财政部专门启动实施了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5年来,中央财政投入资金12亿元,支持了781个县(市)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强力推进了县(市)域经济发展,被誉为“基层科技工作的春天”;科技支撑计划对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加大了支持力度,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共性问题加大了攻关力度,“十一五”期间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牵头的项目255个,占总数的39%,总经费达67.3亿元,由部门行业牵头的项目也有40%左右落实到地方。大部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和地方有很大关系,许多专项成果推广、示范基地建设都落在县(市)地区。与此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针对本地实际,制定了各类科技计划,安排了重大科技项目,加大资金投入,直接支持基层科技工作。

  在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科技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动县(市)域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支撑引领作用日益显著,主要表现在:

  第一,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了县(市)域经济发展基础。通过对生物育种、粮食丰产、节水农业、数字农业、动植物疾病防治和农业技术转化的支持,在杂交水稻、抗虫棉、小麦细胞工程、家蚕功能基因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技成果,增加了我国农业技术储备,显著提高了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

  据测算,我国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已超过95%,2008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已超过50%,科技为我国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夯实县(市)域经济发展基础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二,培育了高新技术企业,优化了县(市)域经济结构。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火炬计划在县(市)域的实施和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在县(市)域的建设,孵化、培育、支持了大批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优化。仅2007年到2008年,平均每个县和县级市高技术产业增加值从5.04亿元增长到6.51亿元,增长29.17%。56个国家高新区既关注了环境能源,又发展了高新企业,2008年总收入达到了65000亿元,但万元GDP能耗仅仅是2005年的40%左右。

  第三,促进了现代服务业,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通过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建设,率先进行了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实验示范。2009年表彰的13个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他们在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公用事业的信息化进程方面,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社会健康、公共卫生,以及防灾减灾方面做出了表率,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四,提高了基层就业、创业的能力,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在科技推进县(市)域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中,突出了“就业带动”目标,优先支持带动基层就业增收的项目、企业和产业。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5年来,增加就业岗位近190万个,覆盖农户近400万户,实现年人均增收605元,是我国近3年来农民人均年增收的两倍。每年还通过星火科技培训等多种方式,针对农民和农民工开展培训达1500万人次以上,提高了农民科技就业、创业的能力。

  (二)新机制新模式不断涌现,县(市)域科技自主创新和服务“三农”能力大幅提升

  多年来,我们积极鼓励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注重发现和推广新机制、新模式,不断提升县(市)域科技自主创新和服务“三农”能力。

  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鼓励支持县(市)域企业与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进行技术合作,建立产学研联盟,开发、转化、应用了一大批科技成果,提升了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据2025个县和县级市的数据统计,从2007年到2008年,平均每个县和县级市年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74.9%,万人专利申请数和授权数分别增长28.7%和21.0%;依托企业的工程技术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创新载体也在县(市)落地开花,显著提升了县(市)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以江苏省江阴市为例,3年多来共新建各级各类企业研发机构259家,其中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1家,省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4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3家,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我们还积极推动了多元化、信息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了科技服务“三农”能力。各地在推广南平科技特派员制度、海南农技110信息服务等多种农村科技服务新机制、新模式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完善多元化、信息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特别是科技特派员制度在实践中,创造了“宁夏模式”、“浙江机制”等各具特色的创业与服务模式,在全国形成了稳定发展的良好格局。在此基础上,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启动了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鼓励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一线,围绕当地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创新创业和服务,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推动了多元化、信息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11.6万余名科技特派员长期活跃在农村基层、农业一线。此外,已经有14个省份开通了星火科技12396服务热线,建立基层信息服务站点1.5万个,覆盖农民近2亿人,成为多元化、信息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

  (三)政策法规建设不断加强,基层科技发展环境得到大幅改善

  科技部把2004年确定为“县(市)科技工作年”,这充分反映了国家对基层科技工作的高度重视。当年召开的全国县(市)科技工作会议对推进基层科技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发展思路和主要任务,研究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激发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基层科技工作的热情;《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将农业、城镇化确定为“亟待科技提供支撑”的重点领域,选择任务明确、有可能在近期取得技术突破的项目优先组织,进行重点安排,为解决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紧迫问题提供全面有力的支撑;200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事部《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的意见》,全面规划和部署县(市)科技工作,提出了县(市)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重点任务,基层科技工作获得了强有力的国家政策保障;2007年末,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通过立法保障了基层科技管理机构工作职能和科技投入力度,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技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外,通过加强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引导“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实施县(市)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大幅度提高了基层科技工作地位,大幅度增加了基层科技投入,有力地提升了基层科技能力。

  通过上述政策措施,初步扭转了基层科技工作相对薄弱的局面。县级财政的科技支出大幅度增加,据初步统计,从2003年县均不足400万元提高到2008年的1000多万元,增长了1.5倍;县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每年事业费平均增长到100多万元,许多县(市)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下属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信息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能力日益增强;县级科技管理干部队伍素质大幅度提高,本科及以上学历科技管理人员所占比例已接近50%,干部年轻化、专业化趋势日益明显等等。

  回顾几年来基层科技工作的发展,之所以能够在支撑县(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发挥突出作用,取得显著成效。我认为以下几个方面经验和做法值得认真总结、长期坚持。

  第一,推动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是做好基层科技工作的组织保障。在加强基层科技工作中,积极推动“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目前全国90%以上的县(市)建立了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科教领导小组,把落实自主创新战略贯穿于全部经济工作之中,把科技工作摆在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为基层科技工作创造了广阔的舞台和发展空间,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另外,县(市)党政一把手高度重视组织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等科技项目,在组织保障上促进了科技工作与县(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

  第二,促进科技工作重心下移,引导科技要素向基层集聚,是提升基层科技能力的重要手段。科技工作要面向基层,贴近基层,服务基层。在市场条件下,城市科技资源和生产经营要素向农村转移具有典型的“逆向”流动特征。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农民在银行存的钱,很多又流向了城市。怎么样来逆转这个方向,怎么样让科技真正惠及到基层老百姓,惠及到县(市)区域,是县(市)科技工作的重点之一。这就要求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加强城乡科技统筹和区域科技统筹,发挥政府“看得见的手”的作用,把国家科技计划资源向基层倾斜,通过科技工作重心下移,依靠科技发展经济,引导城市的科技、人才、管理、资金、信息等要素更多地向基层、向农业一线集聚,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流动。

  在这次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广东省各县(市)中小企业受到的影响很大。在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过程中,他们选派了一大批科技特派员进入中小企业,带着知识,帮助企业改进产品、改进生产流程以及管理工作,同时也吸引了大量资金向企业流动,使得这些中小企业迅速度过了危机。

  第三,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是加强基层科技工作的内在动力。基层科技工作是科技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前沿阵地。在实际工作中难免遇到各种困难,需要不断用创新来加以解决,用实践来加以检验。科技特派员制度、农业专家大院、农技110、科技合作社等富有活力、广受基层欢迎的新机制、新模式,都是各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勇于创新的硕果。实践表明,科技人员的首创精神与科技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相结合,是搞好基层科技工作的内在动力。

  二、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技工作的重要性,大力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总体上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农业进入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城镇化进程向以县(市)域城镇化发展为重点转变的关键时期,国民经济分配格局将向农业和农村公共领域倾斜,呈现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局面。这就更加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科技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科教兴国战略和自主创新战略落实到基层,推进县(市)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加强基层科技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和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根本问题。党的十七大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差距大,主要根源是中西部县(市),特别是广大农村的生产力水平落后,而科技水平的差距则是影响这些地区生产力水平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基层科技工作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推动城镇化进程的有效抓手。加大基层科技工作力度,把农村经济的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才能从根本上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速新农村建设进程。

  (二)加强基层科技工作是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和提高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

  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这是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增强区域竞争力、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保证。区域创新体系作为一个区域内有特色的、与地区资源特征和产业结构相关联的、推进创新的制度组织网络,其目的是推动区域内新技术或新知识的产生、流动、更新和转化。基层科技工作承担着大量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的艰巨任务,关系到科技成果能不能转化为经济社会效益,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所以说基层科技工作是提高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我国实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重要抓手。没有基层科技工作的健全有力,科技成果的转化就没有了落脚地,区域创新能力的提高就无从谈起,创新型国家建设就无法落实。我们一定要从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提高区域创新能力的高度,认识加强基层科技工作的重要性。

  (三)加强基层科技工作是转变县(市)域经济发展方式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需求

  温总理在2009年12月刚刚闭幕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代表发展中国家发言提出,应对气候变化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统筹安排,绝不能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也绝不能用延缓发展中国家的贫穷和落后为代价。其实,应对气候变化不仅仅是环境问题,更重要是一个发展的问题,是发展中国家争取发展空间的问题。同样是发展模式的转型,在东部大城市面临的问题和在中西部面临的问题是不一样的。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必须高度重视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注重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转变发达国家过去走过的以资源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内生发展,将成为今后的主旋律。必须调整工作思路,坚持科学发展,把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解决增长的中心环节。在众多大城市面临的则是要在发展的同时,解决一些现代化城市面临的制造业转移、人口老龄化等问题。在这方面,基层科技工作做了很好的实践,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上海市杨浦区和辽宁省的特色产业基地等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转型方面都做了很好的探索实践。无论是哪种转型,都要求我们从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目标着手,采取切实引导扶持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优化资源配置,改善科技创新环境,积极为产业和企业搭建创新创业的公共服务平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基层科技工作是国家科技工作和地方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

  随着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日益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为社会提供基本的科技基础设施、科技信息知识和技术培训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各级政府最重要的职责之一。我国县(市)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90%以上,人口占80%以上,这就客观上决定了,为广大基层人民群众提供科技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国家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地方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在经济发展水平低、市场发育程度低的地区,要把基层科技工作放在与义务教育、公共卫生、扶贫和保护环境等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进行重点部署,使科技进步充分惠及亿万普通民众,体现执政为民的理念。

  三、进一步明确基层科技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与发展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科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广大基层科技工作者和管理者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我们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的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推动县(市)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尤其要关注两个重点:一是怎样来推动县(市)域现代农业和高新产业的发展;二是怎样科学地推进城镇化发展和城市、特大城市的经济转型。下面,我提几点要求:

  第一,以加大科技计划向基层倾斜力度为重要途径,加速科技成果在基层转化应用。

  要紧紧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这条主线来调整部署、配置资源和提高能力。继续保持星火、火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对基层科技工作的倾斜支持。在此基础上,科技支撑计划、重大专项等也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力度,发挥“种子资金”和“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支持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高、产业化前景好、成长潜力大的科技成果在基层转化应用,不断增强县(市)获取、扩散科技成果的能力,使之在推动基层科技进步中发挥更大作用;要继续稳定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尤其对中西部地区和东部欠发达地区进行重点支持,推广应用一批市场前景看好、对农民增收致富带动性强的科技成果,发展一批辐射面广、能够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的产业,培育一批新型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实现民富、县强;要加强各方面的协调和配合,积极探索和总结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机制,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实现产学研的有机结合。

  第二,以加强各类示范基地建设为重要载体,辐射带动县(市)域科技能力全面提升。

  要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等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县(市)域科技能力。要在已批准的140个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的基础上,再建设一批,探索和总结加速基层科技进步的做法和经验,对同类地区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要在已经通过验收评估的38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基础上,再启动一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把园区作为农业科技集成示范平台、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农业技术培训推广平台、现代农业要素集成载体,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拓展农民增收渠道,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要按照温总理对高新区“四位一体”的目标定位,把高新区建成为促进区域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建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建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建成为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已批准的13个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要大力开展节能减排、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防灾减灾、资源循环利用,以及和谐社区、社会健康卫生等各个领域的科技示范活动,及时总结在循环经济、低碳生活、低碳社会等方面先进经验,并组织推广。

  第三,以加快实施民生科技行动为重要手段,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

  推进城镇化进程是实现城乡统筹、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也是全面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的关键。至2008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45.68%,并以每年1%的速度快速增长。但目前村镇发展总体上还处于相对独立、分散、自发的状态,迫切需要科技的引领和支撑。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坚定不移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目标,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要继续加大力度推动民生科技行动和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强力推进农村民生改善,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重点围绕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生态环境,推动农村小城镇建设等,加快相关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要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应用,提高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并在村镇水资源、生物质能源、地方特色资源、健康与安全保障、非农产业、数字家园等方面开展新的布局;要进一步强化城镇化领域技术创新和集成,实现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和跨越,加强共性技术与示范应用的有效衔接,协调能源、资源、环境的承载力,着力提升人居综合环境质量,推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促进特大城市从产业经济逐步向知识经济和创新经济转型。

  第四,以国家技术创新工程为重要依托,提升县(市)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目前,占企业总数99%以上,提供城镇就业岗位75%以上的我国中小企业主要分布在县(市)区域。在一个县(市)范围内,往往少数几家企业的技术创新状况,就决定了当地经济发展的水平,决定了科技工作的格局。基层科技工作要特别重视创新型企业建设,注重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目前,科技部正在加紧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提出面向重点产业振兴,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建设一批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基层科技工作要依托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积极引导县(市)企业切实发挥好创新主体作用,抓住机遇,主动参与到技术创新联盟建设中来;积极促进中小企业产学研用紧密结合联动,广泛带动区域内关联企业发展,加快先进技术向中小企业辐射和转移;积极利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这个载体,为县(市)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支撑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按照科技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要求,积极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深入一线服务企业,全力帮助和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破解发展难题,增强核心竞争力。

  第五,以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为重要抓手,促进县(市)域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2009年6月5日,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等八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对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围绕建设和延长农业产业链,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支持科技特派员围绕农业产业链的关键环节,领办、创办、协办经济实体和专业合作组织,推进产学研深度结合,形成产业技术联合体,加快县(市)域经济发展;要把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与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紧密衔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发展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多元化、信息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要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拓宽科技特派员来源渠道,突破身份、领域、行业、部门、区域的限制,吸引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等优秀技术、管理、经营人才加入到科技特派员队伍中来;要积极探索发展创业协会和创业基金等有效形式,强化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提高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综合配套能力。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几年来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已经成为加强基层科技工作、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有效手段。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利用科技进步考核这个政策调控手段,以评促建,增强基层科技工作活力,保障国家各项科技惠农政策和措施落实到基层。第一,要通过科技进步考核,强化县(市)党政领导的科技意识,以落实县(市)党政主要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为核心,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工作切实落到实处;第二,要通过考核工作,健全科技管理机构,为科技管理部门配备强有力的班子,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第三,要通过科技进步考核,进一步增加财政科技投入,规范使用,更好地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作用;第四,要通过科技进步考核,强化党政相关部门联合推动的工作机制,发挥县(市)人大、政协对科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作用,保障县(市)科技进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同志们,自2004年“全国县(市)科技工作会议”以来,基层科技工作的环境和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科技引领支撑县(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各方面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但基层科技发展不平衡,创新能力相对薄弱,个别地方基层科技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面对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面对基层科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挑战,科技界的同志,各级党政领导同志,特别是县(市)主要领导同志,一定要树立起强烈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同时也要增强搞好基层科技工作的信心。下面,我想再提四点期望: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完善职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认识,坚持把科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予以倾斜。确立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振兴县(市)域经济的战略指导思想,切实履行职责,亲自过问科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定期听取科技工作汇报,加强对有关重大问题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机构、加强队伍”。

  二要加大资金投入,推动科技金融结合。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关于进一步增加科技投入、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规定,实现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幅。要注重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在发挥政府投入作用的同时,增强调配全社会金融资源的能力。近几年来,中央对于科技的投入每年以将近25%的速度在增长,2008年全国各地方政府对于R&D的投入第一次和中央财政投入持平,近年来企业对于科技的投入大幅度增加,2009年还成功推出了创业板。在此基础上,要逐步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投入体系。

  三要注重机制创新,做到有为才能有位。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不断探索基层科技工作新机制,通过“有为”,实现“有位”。基层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科技支撑,推动县(市)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既要学会当领唱,也学会当配角,调动各部门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各方面的科技力量,共同做好当地的科技工作;要加强国内外、区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主动承接产业技术转移,构筑“内引外联”的新格局。

  四要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高度重视基层科技宣传工作,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广泛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科技意识、科技水平和掌握运用科技的能力;要大力宣传基层科技工作的重大意义,重点宣传基层科技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突出宣传有重大贡献的基层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营造有利于基层科技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走创新型国家发展道路,必须将科教兴国战略和自主创新战略落实到县(市)基层。总结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表明“科技兴,则县市兴;科技强,则县市强”。无论现在,还是将来,基层科技工作都天地广阔,大有可为。让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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