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市:加强自主创新 促进经济发展
日期: 2011年11月22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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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市科学技术局 局长  张在铁

 

    福清市位于闽东南沿海,是福州市辖的县级市,面积2430平方公里,人口127.5万。自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4号)以来,我市努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引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201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74.7亿元,财政收入71.2亿元,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省第2位,全国第17位。
    一、科技工作主要做法
    1、强化组织保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一是市里成立了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亲自挂帅担任组长。市委、市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听取全市科技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全市科技工作存在问题。二是强化市领导班子科技调研。每个领导与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和科技管理部门定点联系,现场了解挂钩单位需要解决的科技问题,促进联系单位科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重视科技管理机构建设。在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中,一直保留独立的科技局,并列为政府组成成员单位,稳定8个以上行政编制。四是制订科技进步规划。2005年,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清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与发展规划》,举全市之力谋划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全面推进全市科技工作。
    2、加大科技投入
    在市委、市政府重视下,我市已基本建立了以财政科技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外资、民间集资和社会筹资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科技投入体系,有力保障了全市科技工作的开展。一是财政科技投入一直以原来的科技三项费用为重点。2006—2010年,全市仅计科技三项费用的财政科技投入分别达950万元、1105万元、1863万元、2150万元和25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占市财政支出的比例每年达1.5%以上,逐年增长且每年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均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二是建立市科技发展基金,资金不断滚存壮大,目前已达3200多万元。基金主要用于中小型科技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在市基金的引导下,企业积极设立技术开发基金。目前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达1.9%以上。
    3、支撑产业发展
    2010年,全市工业总产值达1091.6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033.8亿元,比增21.1%。一是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以来,全市共通过国家新出台的认定办法的高新技术企业30家,2010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610.22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59.0%。二是大力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全市基本形成了玻璃、电子、塑胶、医药、食品等五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其中电子产业已形成完整产业链,仅捷联电子、华冠光电两家公司2010年工业总产值就达372.7亿元。2010年国家科技部授予我市融侨开发区为“国家平板显示器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又如玻璃产业已形成全国最大的汽车玻璃生产商,福耀玻璃集团建立了国家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2010年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4、促进成果转化
    全市高度重视科技成果的落地转化工作,集中力量抓好科技项目的引进、开发和成果转化工作。一是强化校(院)企合作。目前,全市企业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和中科院、中农院等院所共签订了41项校企合作意向书,43项成果合作意向书,保证一批科技成果不断在全市转化。二是努力构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全市逐步完善从需求调研—成果筛选—院企对接的服务体系建设,与北京技术市场和福州技术市场共同签订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合作协议,推介各类科技成果700多项,为全市构建起长期的产学研合作平台。
    二、科技工作主要成效
    我市自1997年获“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市)”称号后,1998-2008年又连续五次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称号,在2011年考核中,已被推荐为考核“先进”报送科技部,目前,科技部正在公示考核结果。2005年科技部批准我市创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市),2007年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中期评估,被评为优秀示范县(市)。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我市为全国首批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市)。2006年中国科协授予我市为第一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称号。
    1、企业研发平台不断完善
    制定了《福清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若干配套政策》,对在市行政区域内企业设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根据企业缴税额度,分别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50-100万元奖励;对企业新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获得发明专利、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等都按政策予以奖励。“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有47家企业获得奖励。在政策的激励下,全市建立1家国家级技术中心,2家企业博士后工作站,1家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6家省级创新型企业,6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4家福建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省级技术中心和15家福州市级技术中心,全面带动了企业对科技投入热情,逐步完善了企业研发平台,促进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2、科技成果不断涌现
    “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有24项产品获得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共获得福建省科技进步奖8项,其中二等奖4项,三等奖4项;共获得福州市级科技进步奖30项,其中二等奖8项,三等奖22项;共评选福清市科技进步奖50项。
    3、适用技术不断推广
    以实施科技项目为载体,大力引进推广科技新成果和适用新技术。“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实施各级科技计划项目557项,其中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23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9项,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91项,市本级科技项目达409项,共计8568万元财政科技投入,带动项目投资7亿多元。其中200多项为农业科技项目,推广应用适用新技术100多项。特别是通过实施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和省级科技重大“一县一业”项目,建立了2个省级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和11个福州市级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有效带动了周边农户生产,培育和壮大了具有明显区域优势的枇杷等农业产业。
    4、专利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制定出台《福清市人民政府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工作方案》,2006-2009年全市共申请专利1607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337件。特别是2010年授权专利达422件,同比增长99.1%。目前,全市拥有1家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企业,1家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2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家省知识产权试点企业,10家福州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通过专利带动,企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先后培育了福耀玻璃、捷联电子、亚通科技、光阳蛋业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科技部、中编办、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意见》(国科发农[2011]309号)和这次会议的精神,尽快出台《福清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激励配套政策》,以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建设为重点,推进农村科技创业;以加强科技特派员基地建设为依托,强化宣传培训为手段,建立多元化和社会化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以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为推力,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以加强环保节能技术应用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为重点,促进民生改善;以科技富民强县和科技成果信息服务网为载体,强化技术服务,建设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以引进、留住适用人才为抓手,壮大科技人才队伍,促进企业人才建设;以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中心,全面推进科技兴市工作,引导科技、资金、人才等要素向全市优势和特色产业聚集,使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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