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施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日期: 2015年01月14日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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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做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选择。实施好这一战略,当前最紧迫的是要通过深化改革,破除束缚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把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出来,把全社会的创新创造热情释放出来,把科技投入的绩效发挥出来。中央把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列为当前着力推进的改革任务,就是要以科技计划改革为突破口,带动科技其他方面的改革向纵深推进,从体制机制上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建立一个好的生态系统。
    科技计划、专项、基金是政府在科技创新领域发挥引领和指导作用的重要载体,对全社会的科技创新具有风向标和指挥棒的作用,体现着国家在有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上的国家意志、政策取向、战略布局和发展重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实施成效,直接关系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能否真正落实好,推进好。新中国成立后,老一辈领导人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勒紧腰带搞出了“两弹一星”,成为国家发展的“定海神针”。改革开放以来,863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取得了一大批举世瞩目的成果,如天河系列高性能计算机、嫦娥登月工程、蛟龙号深海载人潜水器、超级水稻等,解决了一大批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全面提升了我国科技创新整体实力,强有力地支撑了我国改革与发展的进程。
    在充分肯定我国科技计划所做出的历史性贡献的同时,也要清醒的看到,这些年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产出与国家发展的要求相比还远远不够,很多重要领域都亟需真正具有标志性、带动性,能够解决制约发展“卡脖子”问题的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在体系布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总体绩效等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科技计划碎片化和科技项目取向聚焦不够两个方面。这些问题反映出科技宏观管理体制和政府部门的职能定位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的趋势不相适应。必须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局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勇于直面矛盾,下决心从政府自身的改革做起,真正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着力解决好这些问题,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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