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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教兴国战略 着力推动科技进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
日期:2009年12月04日 19:23     

2009年11月27日

    一、新疆科技进步工作情况概述
    1991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了“依靠科技进步,振兴新疆经济”的决定,即科技兴新。科技兴新战略自1991 年提出并实施至今,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科技兴新领导小组及自治区科技厅党组的有力指挥下,这一系统工程通过十八年来的实施,取得了有目共睹、有口皆碑的良好成效。科技进步与创新对新疆的大规模开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实现科技与经济社会的更加紧密结合,使科技的重大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在全区逐步形成了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好局面。特别是近年来,新疆的科技进步工作蓬勃发展,科技实力明显增强,为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2008 年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结果显示,新疆的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排在全国第16位。科技兴新工作已成为新疆全局工作的一个亮点,成为新疆发挥第一生产力作用的成功实践,并得到了国家科技部的多次表扬和兄弟省区市的好评,也得到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越来越多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二、新疆推进科技兴县(市)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创新工作思路,制定发布了《科技兴新纲要》
    进入新世纪,科技兴新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为此,我们及时向社会发布了《2001-2010年科技兴新纲要》。形成了科技兴新的工作思路——树立“一个指导思想”,围绕“一条工作主线”,突出“四大重点”,实施“四大工程”,贯彻“七个强化”,实现“五个带动”。
    2008 年我们召开了自治区第六次科技兴新大会,出台了《关于推进科技兴新强化实施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科技兴新强化实施的各项任务。目前我们正在和清华大学有关专家调研、座谈、讨论,计划明年出台《2011-2020 年科技兴新纲要》,新《纲要》作为指导科技兴新强化实施的纲领性文件,将体现新形势下的科技兴新工作思路,对今后实现科技兴新强化实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完善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引导、协调、组织保障作用
    在科技进步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有机构、有会议、有活动、有经费”。自治区对科技进步十分重视,从组织上进行保证。在科技兴新提出之后不久,就成立了由自治区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科技兴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挂靠在科技厅的副厅级二级局。下设三个处,现有公务员编制21名。科技兴新经费每年2000万元,明年将增加到3000万元。各地州市、县市区也都成立了科技兴地州市、县市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绝大部分的地州和部分县市区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
    (三)强化领导意识,深入实施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
    新疆借鉴浙江省实施党政领导科投进步目标责任制的经验,自1999 年起在县市区实施责任制,由组织部、科技厅和科技兴新办公室组织实施,每两年考核一次,兼顾发达地区和贫困县市,在指标设置上有所侧重,对县( 市)党政领导班子和一把手进行两年一次的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目前已进行了五次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发文作出表彰的《决定》,及时召开表彰大会,由自治区主要领导为获奖者授予匾牌、证书和奖金。共表彰奖励五批县市区领导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实施先进集体和个人。通过实施党政领导科投进步目标责任制和开展全国科技进步考核与“创先”,2006年,自治区科技兴新经费从10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2010年将达到3000万元。2008年,县(市)科技投入总额达到4.1亿元,是1999年的6.5倍,其中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县市区有10个;700 万元以上有17个;500 万元以上的有29个,300万元以上的有56个。
    (四)细化工作环节,扎实做好全国科技进步考核
    2001年,科技部开展了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和创先活动,为促进县市区科技进步工作提供了新的契机。截至2008年,新疆在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中获得通过的市县区达到61个,获得先进称号的市县区达到22个,昌吉市、石河子市、库尔勒市、阜康市、奎屯市、克拉玛依白碱滩区先后被科技部授予“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称号。我们对获得“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县区及先进个人”称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由于精心组织,措施得力,工作落实,新疆科技厅被科技部二度授予“全国科技进步考核组织工作优秀单位”。在这项工作中,我们首先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其次是细致安排部署。第三是严把材料审核关。第四是加强指导和培育工作。第五是加强各先进县市区之间的交流联系。
    (五)壮大创建队伍,在全区开展科技兴新“创先”活动
    为了推动全疆科技进步工作,使更多的县市区尽快进入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行列,我们加强了全区开展创建“自治区科技兴新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 ”活功,并实行滚动管理。已有88个县市区先后获得先进称号,这些县市区都将成为进入全国科技进步考核的后备部队。我们还开展了自治区科技进步先进乡(镇)评选,每两年由地州考核,自治区对各地考核推荐的乡镇进行审批,已有261个乡(镇、场)获得先进称号。
    (六)建立交流平台,推动科技兴地县工作
    为了促进科技兴地县工作的交流,组建了两个工作交流平台:第一是自治区“全国科技进步考核通过与先进市县区联络网”。第二是“自治区科技兴地州市工作交流年会”。
    (七)表彰奖励先进,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我们对获得“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称号的城市,奖励20万元;对首次参加全国科技进步考核获得先进的地州市,奖励10万元;对首次参加全国科技进步考核获得先进的县市区,奖励2万元;对首次参加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就获得通过的县市区,奖励1万元;获得自治区科技兴新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厅、局)的奖励1万元。为了表彰奖励在科技兴新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以及科技兴新重大项目实施 的有功人员,我们从1996年起,以自治区科技兴新领导小组的名义,设立“科技兴新贡献奖”。到2008年,已有491人受到了表彰奖励。对获得先进的县市区主要领导,优先安排出国培训,成效显著的,此外我们还专门设立每年50万元的县级开发经费,作为各县市区成立科技兴县市区办公室的启动经费和解决必要办公设备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