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日期: 2012年02月27日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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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于2001年设立,是国家财政支持农业、水利、林业等科技成果进入生产的前期性开发、中试、熟化环节的唯一引导性资金。10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31.5亿元,带动社会资金140余亿元,企业累计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214多亿元,突出体现了“小专项、大效益”的特点。主要成效表现在:一是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提高了农业科技发展水平;二是提升了涉农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了产学研的有机结合;三是强化了农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加快了农产品供给能力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四是增强了农民吸纳先进技术的能力,改善了农村环境和民生状况;五是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了多元化投融资格局的形成。“十二五”期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将进一步聚焦重大实用技术成果,加速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支撑现代农业发展、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方式转变做出更加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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