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近日印发
日期: 2006年04月14日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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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印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桂发[2006]12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以产品创新为核心的自主创新能力,走创新跨越之路,加快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意见》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的重要文件,其讨论稿曾提交2006年2月23-24日召开的全区科技大会讨论,得到与会代表充分肯定。全区科技大会后,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力量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意见》强调了全区科技大会所确立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走创新跨越之路”指导思想,提出要突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集成创新,鼓励原始创新,建设广西创新体系,大力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培育创新型人才团队,为自主创新提供保障;全面落实中央政策,激励自主创新;动员全社会力量,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而努力奋斗。

    《意见》共二十五条,指导性和操作性并重。《意见》还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意见和具体实施办法。

    (广西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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