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自主创新基金”准备工作进展顺利
日期: 2006年04月13日 16:17      
【字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决定建立“自主创新基金”(暂定名)。根据自治区领导的指示和要求,由科技厅牵头,联合财政厅、工业办等部门开展的前期准备工作全面展开。科技厅、财政厅、工业办有关部门处室及有关二级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组成的调研组先后赴上海、福建、湖南、重庆四个省市进行了专题调研。主要了解了四个省市的科技基金或专项资金的运作情况。具体包括科技基金或专项资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支持方向、方式、方法,管理运作机制,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运作以来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目前,根据自治区实际和借鉴四个省市好的经验和做法,自治区提出了建立“自主创新基金”的思路和办法,准备工作稳步推进中。

    (内蒙古科技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