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黄骅市出台支持科技创新新政策
日期: 2006年04月05日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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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认真实施科教兴国和自主创新战略,河北黄骅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设立市长特别奖等六项奖励的暂行规定”等五个专件,以优惠政策鼓励自主创新,发展支柱产业。计划每年拿出1100万元,支持企业上项目、抓技改、搞创新、创名牌。

    在鼓励技术创新方面,设立企业技术创新支持资金。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认证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企业被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的,五年内企业缴纳增值税的5%作为纳税奖励资金奖励给纳税企业。

    在科技服务机构建设方面,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创办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机构。对于新创办的企业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机构,凡投资总额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5万元;原有服务机构扩大规模的,按扩大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

    在引进人才方面,对当年实交缴税金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市财政为该企业承担2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工资水平按黄骅市同等级别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执行。

    (河北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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