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
日期: 2006年03月16日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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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之后,福建厦门市贯彻迅速、氛围浓厚、举措重大,不仅下发了学习贯彻通知,而且在全省率先大幅度增加政府对科技投入,决定在今年原已增加科技投入的基础上,增拨1亿元用于重点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产业科技项目、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产业和企业。此举是福建省贯彻落实全省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决心最大、力度最强、投入最多的贯彻措施,为福建省各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做出表率,也为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奠定了基础。

    同时,厦门市提出将进一步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创新体系,增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技术创新联盟,促进产学研合作,重点建设科技创业广场、厦大“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孵化基地;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快筹建诊断试剂和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半导体照明测试中心,争取钨材料、汽车工程等一批企业研发机构升级;全面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开发专利和创建品牌,推动由“厦门制造”向“厦门创造”的转变。

    (福建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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