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技术是买不来的——“学习锦涛同志讲话,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系列之四
日期: 2005年04月26日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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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今国际格局中,技术与国家利益、国家安全之间的密切关系,远远超过了一般生产要素。国家间的经济、军事竞争,很大程度上就是技术的控制与反控制,技术的主导权往往也正是攸关生死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在关键性技术问题上,任何一个主权国家从来都不可能主动放弃自主开发的义务和权力。

  首先,维护国家安全必须最大限度地防止出现关键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新中国成立以来,西方国家对中国的技术出口管制从来就不曾松懈过。无论是战后的“巴统”,还是“瓦森纳安排”、“导弹技术控制机制”等,都毫无例外地延续对华技术管制政策。即便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发达国家的出口管制和技术壁垒也从来没有丝毫减弱。2004年6月,美国国会美中经济和安全评议委员会发布2004年年度报告,建议国会命令政府制定并公布协同的、全面的国家政策和战略,迎接中国对美国在维持科技领导地位和竞争力方面的挑战。因此,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来说,强调发展关键技术的国家意志,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

  其次,争取国际贸易中的主动权,必须在关键技术领域突破技术垄断。国际间贸易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国家之间的技术贸易从来就不只是简单的贸易问题。购买技术是有条件的,“以市场换技术”也是有限度的。目前全世界86%的研发投入、90%以上的发明专利都是掌握在发达国家手里。凭借科技优势和建立在科技优势基础上的国际规则,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形成了对世界市场特别是高技术市场的高度垄断。这些企业对自己拥有的核心专利权或商业秘密是不可能转让给其他任何企业的,这种技术垄断和市场壁垒使得不掌握关键技术的竞争对手难以对其形成实质性竞争。长期以来,发达国家一直拒绝对我转让特大型铝型材加工设备,我们不得不完全依靠进口来满足航空航天、交通运输和兵器工业对大型铝材的需要。2002年,山东丛林集团联合国内有关单位研制出世界首台万吨油压双驱动挤压机,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第四家具备生产大截面铝型材能力的国家,不仅打破了国外的技术垄断和封锁,而且促使发达国家与我开展技术合作。

  此外,提高我国产业的竞争力,也必须在关键技术领域掌握更多的知识产权。在WTO规则下,知识产权、技术贸易壁垒和反倾销已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难以逾越的三大障碍。近年来,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一直烽火不断,其根本原因在于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足,自主知识产权严重匮乏。以家电行业为例,尽管我国生产能力居世界第一,但是在国际市场上屡遭知识产权诉讼和反倾销惩罚,从DVD到彩电、MP3、数码相机等无不伤痕累累,仅DVD出口每台就要向6C等技术标准联盟交12美元的专利费。不仅如此,甚至连花卉、水果等农产品出口也将面临知识产权纠纷。诸多后发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已经说明,摆脱这一困局别无他法,唯一的出路就是必须依靠自主创新形成强大的知识产权基础。

  在这方面,我们已经有很多企业走出了成功之路。在20世纪90代初,我国通信设备市场还主要由外国品牌主宰,形成“七国八制”的局面。以华为为代表的一大批企业,始终坚持自主开发,不仅打破了外国企业在国内市场的垄断地位,而且进入国际市场扭转了少数跨国公司独霸天下的局面,跻身于世界一流高技术企业之林。另一个例子是激光照排技术,北大方正公司依据在排版印刷技术上多年的积累,通过自主创新,直接从第一代铅字排版跨越到最先进的第四代激光排版技术,占据了中文照排市场份额全球第一。近年来,我们在中央处理器、集成电路、操作系统、中文办公软件、电动汽车等领域又取得了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为提高我国的产业竞争力奠定了重要基础。

  今后,我们还将面临着更加复杂多变的国际竞争格局。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就必须把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推动整个科技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重点领域的突破,带动国际整个科技竞争力的显著跃升。”为此,我们必须牢牢抓住关键技术这一重点环节,树立必胜的信心和勇气,力争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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