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主创新建设一支优良的科技人才队伍——“学习锦涛同志讲话,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系列之八
日期: 2005年04月26日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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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资源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是自主创新最可宝贵的资源。国内外无数的创新成功及失败的事例表明,人才,特别是尖子人才在原始性创新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每一个研究所,每一家高技术企业都是一个人才梯队,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要求这个梯队所有人都是尖子人才,但一定要有一两个、两三个尖子人才。而恰恰正是这一两个、两三个尖子人才的水平,决定了这个研究所,这家高技术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位置。重大科技项目和高科技产业的成功,关键在于尖子人才的选拔和使用。

  高科技人才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力,高层次科技人才的争夺,是当今世界各国不可回避的一个严酷现实。在全球范围内的人才争夺战中,中国作为高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可谓挑战与机遇并存。一方面,随着开放的经济体系日趋深入,我国高层人才流失问题也日趋严重。加入WTO后,我国进一步面临着世界发达国家攫取我国科技人才的严峻挑战;另一方面,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成长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给高层次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施展才华提供了良好机遇。当前应当充分重视人才外流问题的复杂性,调整有关政策,改变高层次科技人才大量外流的被动局面。特别是要确立新的人才理念和相关配套政策,吸引和留住人才为我所用。

  第一,将“高科技人才聚集战略”作为基本国策。牢固树立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思想和方针。各级党政领导都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人才是高度稀缺性资源,是经济发展三大资源中具高增殖性和唯一具能动性的资源,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防止对人才流失现象听之任之,甚至盲目鼓励人才外流的做法。要将吸引和稳定一流人才作为考核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大中型企业党政领导的重要考核指标,作为国家重点科技计划的主要目标之一。要营造有利于科技人员充分发挥创造性的公平公正的科研环境,通过有效机制鼓励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防止“学阀”作风的滋长蔓延。要在科研队伍中高扬爱国主义精神,树立坚定的民族自信心和自尊心,让更多的优秀人才自觉地献身于科学,献身于国家和民族。

  第二,高度重视人才规划工作。要建立我国科技人才外流预警信息系统,设定预警指标,建立预警网络系统。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按地区、行业编制人才战略规划,用以指导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人才市场。根据我国宏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具体计划,制定科技人才回国特别行动计划,特别要重视优先从内部选拔人才,以避免从源头流失,同时借鉴国外猎头公司的做法,作好重点人才引进工作。

  第三,建立全球人才信息网和人才储备制度。一是强化国家科技专家主管部门职能,统一负责出国留学、进修、招聘的具体政策,并设立机构负责建库、综合考试等具体工作。由政府部门牵头组织,国内一流高校(或专业)、科研院所、实验室参加,驻外机构配合,随时跟踪和掌握国际前沿学科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核心人才状况及其变化,为实施人才引进计划提供服务。二是扩大我国对外招生规模。在我国科学技术文化领域具有优势、处于世界先进水平的学科中招收各层次的外籍学生和研究人员。三是扩大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在优先发展的科技前沿领域,在国民经济结构调整中关键产业的相关学科和专业,扩大设立博士后流动站,鼓励进站科技人员进行探索性研究。流动站要为进站人员出国进修、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提供方便,也应当允许进站博士挑选助手,以利形成相关领域的研究集体。四是建立海外人才信息库和招聘窗口。利用派驻或新建机构和人员,为归国人员提供长期服务,并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引进人才。建立科研项目招标、信息交流窗口,探索科学研究项目的国际竞争机制。根据我国留学人员的聚集程度,目前可在美、日、德、英、加、澳等六国建立上述窗口。

  第四,努力营造有利于科技人才发展的环境。一是调整国家投资结构。加大对教育和科研的投资力度,尽快改善我国科研的硬环境,使之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相协调。在科研经费使用上,要把对人才的投入作为主要方向,舍得对人才特别是尖子人才的投入。二是完善聚集人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应当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和合理竞争服务。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国防、科技、金融安全等法规。三是深化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激励和竞争机制,努力营造一个既体现我国优秀文化传统,又能和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和方式相结合的、公平、民主、透明、和谐的、有利于发挥科技人员创造性的软环境。避免对科技人员使用的行政化趋势,让科研人员在最需要、最合理的岗位上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加大科技要素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增强股权收益,切实提高科技人员尤其是业绩突出的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可支配收入水平和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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