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颂德副部长在第四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的讲话
日期: 2005年12月13日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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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科技金融合作 构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资本市场环境
2005年12月1日  深圳

科学技术部副部长   马颂德

    各位会议代表,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作为本次论坛的主办方之一,我首先代表科技部感谢和欢迎大家的光临。感谢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长期以来对科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今年对于科技界和金融界来说都是不平凡的一年。今年,在温总理和至立国务委员的直接领导下,科技部牵头完成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工作,对未来十五年中国科学技术发展进行了系统规划。金融改革在年内更是高潮迭起,从国有商业银行的改制上市,到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展开,都给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带来了新的气象。在刚刚结束不久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央提出: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同时中央还提出:要积极发展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这一系列重要精神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仔细分析,深入贯彻。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与中小企业板发展”,将中央提出的自主创新国家战略与建设资本市场部署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科技创新和资本市场创新互动的有利局面。围绕本次论坛的主题,我重点谈以下3个方面的意见:

    一、加强科技与金融的合作,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必由之路

    据有关专家测算,在“十一五”期间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大致需要投入4300亿元至6700亿元,按照1992-2003年总的融资结构测算,财政投入、股票融资、企业债、银行贷款和利用外资这五项主要资金来源提供资金的比重分别为42%、3%、0.7%、40%和14%,而这几年的情况看财政投入的比例基本稳定在22%左右,按照这个比例在“十一五”期间我国高新技术产业需要从股票市场和银行贷款中筹集1800亿-2400亿左右的资金投入。从这个角度分析,没有金融界的支持,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是不可能取得发展的。
 
    在即将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专门提出了鼓励自主创新的金融政策。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10个部门都积极参与了金融政策的制定。这些政策包括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证券市场政策、创业投资政策、外汇管理政策以及保险政策等。我们高兴地看到,整个金融界都行动了起来,为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创造了良好的投融资环境,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输送了资金血液。

    二、金融界和科技界应该更为关注科技型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作为一个高效率的经济群体,在技术创新、就业、经济增长贡献等诸多方面正在显现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来自欧盟的统计表明,中小企业人均创新成果是大企业的两倍,单位R&D投入产生的新成果是大企业的3—5倍;而美国中小企业在1953—1973年间的创新成果几乎占同期全国创新成果的50%。作为最具成长性的中国浙江中小企业,2003年在占全国1.06%的土地上,创造了全国7.9%的GDP,GDP总量超过9200亿元。

    中小企业作为一个市场竞争的弱势群体,在资金供给、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管理粗放等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有数据表明,约有50%的中小企业在创立的3年内死亡了,在剩下的50%企业中又有50%的企业熬不到5年又消失了,即使剩下的这1/4企业也只有少数能够熬过经济萧条的严冬。中小企业大量夭折,既是技术创新资源的大量浪费,也是对创业精神的巨大打击,更是导致一国经济剧烈波动的重要源头。

    为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市场失灵”问题,很多发达国家都先后推出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助计划、中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中小企业融资支持计划、中小企业管理辅导计划,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建立创业板市场等,试图从系统抚育的角度解决中小企业发展所遇到的系统性难题。从近20多年的实验结果看,发达国家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这种系统抚育,的确收到了很大成效。如美国不仅先后培育出了IBM、英特尔、思科、微软这样的大公司,也极大地激发了美国公民的创业、创新精神,2000多万家中小企业构成了美国经济金字塔的最牢固的基础。

    与此相对比,我们不难看出我国在发展中小企业战略上,特别是在有效地解决其发展过程中“市场失灵”问题时,还缺乏系统性的解决方案。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中小企业只有360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还不到15万家,且多数还处在自生自灭的状态。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很多,如资金短缺、技术升级困难、市场拓展缓慢、管理粗放等,但根本原因在于资金供应链的衔接失效。

    对于处于资金链不同阶段的种子资金、起步资金、成长资金、扩张资金和规模化资金。我国的基本情况是:

    1.建立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对象的种子资金支持体系。

    我国1999年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第一个政府种子资金。该资金设立以来,通过无偿资助等方式,对优化种子阶段企业资金供给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企业研发活动的支持作用非常显著,在已经资助的5000多个项目中,获得专利2489项,其中发明专利占35%。

    不过,由于该项政府种子资金规模有限(每年约5亿元),且更多地着眼于对企业技术研发活动的资助,所以还有大量的种子期企业还无法得到这种资助。为此,科技部正在与相关部门协商,准备在创新基金内部设立创业辅导资金、创业风险补偿资金等,真正把创业活动和创新活动纳入政府种子资金支持系统中来。

    2.建立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基础的创业投资资金支持体系,解决创业企业起步期的资金供给问题。创业投资作为一种非常具有耐心和冒险精神的资金,通常在这个阶段会成为创业企业的资金供应者。但如何让创业投资成为具有耐心和冒险精神的资金呢?

    从以色列、澳大利亚、丹麦、印度等这些缺乏创业投资土壤的国家看,其发展创业投资的成功经验是建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境内外创业投资资本共同组建创业投资公司或基金。通过政府资本供给弥补创业投资资本不足已经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但为了避免政府直接从事创业投资所带来的诸多缺陷,并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政府资本通常是设立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这种引导基金的基本模式是政府资金以参股的方式投入市场化创业投资基金中,优先承担风险,最后分享利润。目前,在刚刚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已经明确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我们正在积极研究、整理有关国内外经验和做法。

    3.建立以开发性金融为平台的政策性资金支持体系,重点解决成长期企业的资金供给问题。进入成长期的企业,技术已经比较完善,产品或服务进入开发阶段,并有数量有限的顾客试用,费用在增加,但仍没有销售收入。由于看到了光明的市场前景,企业通常都不愿意再进行股权融资,创业投资等资本介入的成本也会变得很高。同时,企业缺乏抵押物和相应担保的条件并未改变,商业银行等商业金融机构的资金仍然不敢介入。于是,就出现了很多非常有前景的企业纷纷倒在自己的“前景”中的现象。

    从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实践看,开发性金融是这个阶段最好的资金供给者。一是开发性金融兼具政策性和金融性双重特征,可以为企业分担一部分风险;二是开发性金融承担着开发新产品、新产业的政府责任,对有前景的产品或产业应该给予资金支持;三是开发性金融可以通过管理输出、资金供给,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防范和控制风险。目前,我们正在和国家开发银行,通过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平台建设等方式构建政策性资金支持体系。

    4. 通过政府贴息、担保、采购、税收减免等方式,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吸引商业金融资本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满足企业迅速扩张的需要。商业金融资本是社会上最大量的资金,政府只能引导而不能强制其支持中小企业。所以,政府资金的作用,最主要是释放中小企业风险,弥补商业金融资本的成本。

    在目前的政策体系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对扩张期的企业给予的财政贴息贷款,国家税务机关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给予的退税优惠,对高新技术产业给予的税收减免优惠,对高新技术园区内企业融资给予的政府担保代偿机制,对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引导商业金融资金支持中小企业规模扩张的资金需要起了重要作用。

    不过,从以前的这些政策工具效果看,还有很多值得改进的地方。如把政府贴息资金转为担保代偿资金,即可以解决担保代偿资金来源问题,又可以放大政府资金的使用效果。再如确定政府采购产品中的中小企业产品比例,可以为中小企业的市场扩张和技术升级起到重要作用。

    三、中国证券市场应该为自主创新提供更为广阔的融资平台

    党的十六大提出加快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后,2004年国家又出台了“国九条”,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证券法》、《公司法》将在很大程度上提升资本市场市场的发展空间。特别是股权分置改革作为证券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必将对企业融资、并购、公司治理和长远发展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今后的全流通市场,一定会给市场的资源配置带来很大的发展机会。

    我国高新技术产业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连续多年保持20%以上的增长幅度,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出口和就业以及对国民经济发展的综合贡献日益突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需要中国证券市场提供长期、稳定和规范化的直接融资支持,通过证券市场形成对资金、技术、人才的集聚作用;同时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也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型高素质企业,使投资者可以更多地分享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带来的经济利益。

    今天(2005年12月1日-编者注),科技部与国家开发银行、深交所还有一批试点城市和国家高新区要签署一系列科技金融合作协议,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动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资本市场环境的形成。这是“十一五”期间科技部要重点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此,我还想借本次论坛的机会,再次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即通过“绿色通道”工程,满足成熟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规模化融资需要。中小企业是大企业的摇篮,经过前几个阶段的资金供给后,企业具备了规模化融资的条件。通常,这个阶段的企业融资多数会选择上市融资的方式,完成资本的迅速积聚。一个国家能否在较短时间内,培育出比较多的大企业,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是重要条件。

    根据我们的调研结果显示,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展开,在深圳中小企业板市场基础上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绿色通道”的条件也已经成熟。

    制定该项政策的理由是我国内地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源。我们通过筛查科技部火炬中心和创新基金的数据库,惊喜地发现:(1)按照“最近一年净资产和总收入均超过3000万元,连续两年以上盈利”的标准,5万家企业中有4015家企业达到了这个标准。(2)在4015家企业中,有2197家企业基本符合现有的发行上市条件。(3)从资产规模、收益水平及盈利能力等三个方面,目前有722家重点高科技企业,可以直接作为重点追踪和扶植的对象。

    我们考虑的绿色通道将主要包括:适当缩短或取消中小企业上市之前为期一年的辅导期;适当放宽保荐家数限制,加快中小企业批量上市的步伐;企业在通过证监会发行部初审以后,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场发审会;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适当分开等。

    总之,科技金融合作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政府除在资金供应链上要发挥积极引导作用外,还要在金融改革上不断摸索创新,在企业成长的法律环境、信用建设方面加强引导和协调。但是我们有信心与各位金融界的朋友们携起手来,共同培育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重要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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