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勇在青岛调研强调:大力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日期: 2005年10月11日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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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自主创新和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等重要指示精神,考察学习山东省和青岛市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地方科技工作进一步开拓创新,10月6日至8日,科技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学勇,科技部党组成员、科技日报社社长张景安带队赴青岛进行调研。
  
    调研中,李学勇一行先后来到海尔集团和海信集团,深入企业研发中心、实验室和生产车间进行考察,详细了解在企业加强研究开发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方面的做法、经验和有关政策建议。调研期间,李学勇一行参加了在青岛召开的企业自主创新暨企业研发中心试点座谈会,听取了山东省、青岛市和海尔、海信、山东东岳、烟台万华、威海光威、青岛啤酒、海洋化工研究院等企业的情况介绍和政策建议。
  
    调研中李学勇指出,去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就加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强调要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天津考察工作时强调,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着力开发关键核心技术,形成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制造、研发、转化基地和发展现代服务业,全面提高产业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温家宝总理强调,要把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突破口,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陈至立国务委员也指出,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要任务。因此,要切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就必须把企业技术创新主体的建设摆在科技工作的重要位置。
  
    李学勇指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要加强三个方面建设。一是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创新能力是推进自主创新的核心。要大力塑造创新主体,构建创新平台,提升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二是创新环境建设,包括政策环境、法制环境、人文环境等。创新环境建设要有利于激励自主创新,有利于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有利于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实现科技政策和经济政策的统筹协调。三是加强创新体系建设。要以构建国家创新体系为目标,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科学普及和技术转移服务;促进区域创新、促进军民结合。当前,要把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产学研结合,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海尔、海信等一批企业创造了自主创新的好经验,要认真总结,加以推广。
  
    山东省和青岛市对这次调研活动十分重视,山东省副省长王军民会见李学勇一行并介绍了山东省科技创新工作,山东省和青岛市有关领导参加了调研活动。

(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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