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破除四方面转化障碍
日期: 2016年03月10日 14:48      
【字号: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今日上午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科技部部长万钢在在答记者问时透露,人大在去年2月份开始审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案,8月份二读以后通过。
  具体来看,万钢指出主要是在四个方面破除高校、研究院所在科技成果转化时的一些障碍:首先,取消审批程序。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步骤,由高校院所自主决定转让。第二,收益权、分配权由高校自己按照规定程序自主处理。直接参与这些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可以享受转化受益的50%以上。第三,要促进企业和高校的紧密合作,鼓励高校科技资源的开放,为企业提供技术的研发服务、检测、试验、咨询等一系列的活动,来推动技术创新领域成果的落地转化。最后还要加强技术市场的建设,培育一支既懂产业又懂科研的专门从事转化服务的队伍。
  万钢进一步说明,为了落实这部法律,国务院最近又颁布了《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已经在网上公布。下一步的落实工作,就是要把这些法律的规定、政策的落实实施到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