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司党支部邀请商丘市检察官讲廉政党课
日期: 2017年08月16日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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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月要求,2017年7月10日,高新司党支部邀请商丘市宁陵县刘诗峰副检查长为全司党员同志讲了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部“两学一做”第七督导组马连芳主任、机关党委马宏建副书记和驻部纪检组的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刘诗峰副检查长首先结合热播剧《人民的名义》,以剧中的几个特色人物为例,引申到现实中的人物原型,剖析了数个典型的贪腐案例。接着,刘检察长向大家系统地介绍了受贿罪的定义和入刑标准,并总结了贪腐案件的三个主要特征,一是具有迷惑性和隐蔽性;二是长期作案、累积金额越来越大;三是熟人牵线、推波助澜。刘检察长认为,造成贪腐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主观原因,一是个人贪欲作祟,价值观扭曲,思想腐化堕落;二是侥幸心理作祟,法制观念淡薄;第二个方面是客观原因,一是随着物质水平的提高,社会上掀起了以权谋私的不良风气;二是行贿意识泛滥,人们认为不花钱就办不成事。第三个方面是制度原因,一是某些权力过于集中;二是信息公开不够透明。刘检察长最后总结了贪腐的三个危害,一是害党害国,二是害民,三是害家。
    高新司党员同志听完党课后纷纷表示,刘检察长从身边实际案例出发,深入浅出、引经据典,把法理、法义与案例分析、原因剖析相结合,深刻地阐明了受贿罪的定义、成因和危害,既生动细致引人入胜,又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和极强的警示作用,使人深受启发、获益良多。
    高新司党支部秦勇书记对刘检察长的党课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他以受贿罪为主线,围绕法律定义、特征、原因、危害等,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马连芳主任称赞了刘检察长的认真敬业,认为此次不仅是党课,也是普法课、廉政教育课和警示课。马宏建副书记结合刘检察长的党课,要求大家进一步强化思想建设、提高党性修养、严守纪律意识、负起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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