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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 2021年08月26日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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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是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科技人才理论、政策和发展状况研究,科技人才专项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科技管理人才管理服务等工作,推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精神状态好;
  3.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具有明显的发展潜力,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勤奋精神;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科技人才政策管理与研究岗3名
  岗位职责:
  开展科技管理和科技创新政策研究工作,参与国家科技人才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研究制订和推进落实工作;承担有关人才理论和政策研究,结合人才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数据统计、情势分析、评估评价等任务。
  岗位要求:
  (1)熟悉国家科技及人才相关政策法规,从事过科技规划制定、科技政策和改革,或人才理论研究工作。
  (2)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研究分析、组织协调、报告撰写、英语应用和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9月10日17:00前将应聘材料(包括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电子版材料)及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zhaopin@sttc.net.cn。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考试时间及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科技部网站及人才中心网站上公布。
  3.考试(笔试、面试)。笔试采取线上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1:5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成绩不低于60分方有资格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口头表达和岗位适应能力等。考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将在科技部和人才中心网站上公布。
  4.考察、体检。综合笔试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1:1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是否依成绩递补。如需递补将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行公告。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科技部和人才中心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6.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按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配合完成公开招聘有关工作,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将影响资格审查结果。如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请及时查看科技部、人才中心门户网站,掌握资格审查结果、考试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核或笔、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5.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10-68598390
  电子邮箱:zhaopin@sttc.net.cn
 
        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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