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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 ![]() 日期:2015年06月09日
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档函[2015]57号)要求,科技部积极响应,于6月9日“国际档案日”当天,在科技部机关和事业单位布置宣传挂图,大力宣传档案的作用和意义,提高广大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同时,围绕“国际档案日”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了“档案——与你相伴”征文活动。
机关各司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配合今年6月9日“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现将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档案——与你相伴”征文活动的通知》(档办函[2015]5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踊跃参与征文活动。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档案——与你相伴”征文活动的通知 档办函〔2015〕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照片档案馆,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为配合今年6月9日“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宣传档案工作积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服务,展示档案与民众的密切联系及档案工作者的职业风采,国家档案局决定举办“档案——与你相伴”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档案——与你相伴”征文活动。 二、活动组织 征文活动由国家档案局主办,《中国档案》杂志社承办,安徽宝葫芦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办。国家档案局成立征文评选委员会,负责征文的评选工作。 三、征文内容 1.我与档案:百姓对档案的认识、利用档案的经历、体会和收获等; 2.我与档案工作:档案工作者的经历、感悟等; 3.身边榜样:讲述身边的利用达人及其典型事例。 四、征文要求 1.作品须原创,内容健康,主题突出。 2.体裁不限。字数2000字以内。 3.投稿请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征文活动邮箱:dazw2015@163.com,投稿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4.来稿文尾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五、征文评选 2015年8月10日—30日征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9月初,公布获奖名单。此次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优秀组织者若干名,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中国档案》杂志及中国档案网将陆续刊登优秀征文。 联系人:《中国档案》杂志社黄佳音 联系电话:010-63020997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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